2008年11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民事督促起诉 追回国有资产   
陈祺

  本报讯  日前,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,区财政局有大量到期贷款尚未收回,便立即进行调查核实,并及时向财政局发出民事督促起诉书,督促财政局依法提起民事诉讼。最终,财政局通过诉讼的方式,追回流失的近千万元国有资产。
  近年来,鄞州检察院加大民事督促起诉力度,通过日常走访和接受来信来访等渠道,发现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,积极探索国有资产保护新途径,切实拓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路子。该院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48件,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。(陈祺)